律师观点分析
北京天斗律师事务所薛金丹律师代理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取得圆满结果,当事人最终获得不起诉决定,成功避免了刑事处罚。
本案当事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移送时,审计报告初步认定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检察院初步量刑建议为六个月拘役。薛金丹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开展阅卷工作,对全案证据材料进行细致梳理,重点针对审计报告中每一笔资金的来源、流向及性质逐一核查比对,发现部分金额认定存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等问题。
在全面掌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薛金丹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进行当面沟通,递交详细的法律意见书,围绕非吸金额的认定标准、证据链的完整性等核心问题展开深入论证,通过逐笔厘清资金来源、说明款项性质,成功将审计报告认定的非吸金额从三百余万元降低至一百七十余万元,降幅近半;同时在退赔金额的确定过程中,薛律师结合在案证据就退赔范围提出针对性意见,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保障。经过多轮有效沟通,检察机关全面采纳了薛金丹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案充分体现了我所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北京天斗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持“专业、诚信、高效”的服务理念,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有力的刑事法律服务。
薛金丹律师